器材借用
1.借用軟體與器材以靜宜大學資訊學院師生為限。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,每日早上9:00至下午5:00止。
2.借用軟體與器材須以靜宜大學資訊學院實驗室專題研究使用為限。
3.借用軟體與器材須持教職員證、學生證親自辦理。
A.借用器材因專題、學術研究需要,於三天前登記預約使用,教師因課程需要將不受此限。
B.請按登記時間使用,逾十五分鐘得取消其使用資格。
4.器材借用期限如下:
A.教職員之借期為七天;學生之借期為三天(若有專題需求則不受此限)
B.器材之歸還如遇例假日,則順延一天。
5.軟體借用期限如下:教職員之借用為三天;學生之借期為一天。
3.借用軟體與器材須持教職員證、學生證親自辦理。
A.借用器材因專題、學術研究需要,於三天前登記預約使用,教師因課程需要將不受此限。
B.請按登記時間使用,逾十五分鐘得取消其使用資格。
4.器材借用期限如下:
A.教職員之借期為七天;學生之借期為三天(若有專題需求則不受此限)
B.器材之歸還如遇例假日,則順延一天。
5.軟體借用期限如下:教職員之借用為三天;學生之借期為一天。
6.請檢視欲借出之器材、軟體,如有故障或瑕疵須立刻知會承辦人員並予更換或備註說明。
7.借用之器材、軟體如因使用不當而損壞或遺失,須負擔修理費或照價賠償。
8.逾期歸還每日罰款新台幣壹佰元整,三十分鐘以上視為一天。
7.借用之器材、軟體如因使用不當而損壞或遺失,須負擔修理費或照價賠償。
8.逾期歸還每日罰款新台幣壹佰元整,三十分鐘以上視為一天。